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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 精神 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文件(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请各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
2.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沿用2020年度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 8:00—18: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重置,请联系教育厅科研产业处。
2.专家提名前,请责任提名专家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 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 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请在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提名单位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请各高等学校报送书面材料(具体要求见教育部文件)至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

科研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