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第二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积极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把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于培养一批又一批具有远大共产主义理想,愿意为党的事业奉献智慧和才华的可靠接班人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大计。当前,我校正处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为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做实。 二、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新阶段的新特点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当代大学生思想的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正确处理好培养和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切实抓好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管理。 三、发展标准 1.一年级慎重发展,二、三年级重点发展,四年级适度发展。 2.成绩要求:拟发展对象学习成绩往前推一学年无挂科(成绩单由教务处出具),平均学分绩点GPA3.0以上,若发现成绩有作假现象将取消该发展对象在大学期间发展资格,追究该党总支书记、学生支部书记、辅导员责任,并限制该党总支下次发展名额。 3.拟发展对象必须列入当年发展计划。 4.拟发展对象须参加过学校党委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5.拟发展对象发展当年须无纪律处分。 6.拟发展对象必须熟练掌握党章内容,了解时事政治,并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每季度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7.发展前的民主测评环节要求各党总支交叉测评,测评拟发展对象时,须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同学全员参加,测评结果的赞同率超过85%为合格,负责该学院测评的支部书记要严肃认真,测评时须有一名专、兼职组织员或直属支部书记参与测评,不得将结果外泄和传播,并于第一时间将测评表上报学校组织员办公室。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辅导员有义务积极组织好该班级同学进行测评。 四、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几点意见 1.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分院党总支要根据学生学习生活和学生党员分布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在学生中发展党员,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员管理,有利于学生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他们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把积极分子选拔培养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党员。 各分院党总支要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对每位党员教师和党员学生都要落实培养任务,并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2.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 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要坚持“早启蒙、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上,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一是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与入学前的培养相衔接。入大学前被确定为积极分子的,经学校党组织确认,要继续培养,并参加学校党校培训班且考试成绩合格,条件成熟就可以发展入党。二是新生入学教育要与党课教育同步进行。新生一入校,各分院党总支就要对他们进行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入党程序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教育,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要求入党的强烈愿望和热情,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基层党组织和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包括高年级的学生党员,要及时深入到低年级学生中去,深入考察了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争取早发现、早培养、早发展。 要高度重视学校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教育中的熔炉和阵地作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加强学校党委党校建设的同时,各分院要建立分党校,由分院党总支书记兼任党校校长。学校党委党校侧重于对发展对象和学生党员进行培训,分院党校侧重于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和一般积极分子的培训。校内各级党校要充实力量,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使党校的人员配备、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经费投入等有充分保证。要努力扩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面,提高培训质量。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党校的学习和培训,有计划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要注意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起来,把“两课”教育教学、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党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构筑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体系。通过系统教育培训,端正学生入党的动机,引导他们在思想上首先入党。 3.科学把握学生的入党条件,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质量 我校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质量。发展学生入党与人才培养是导向一致、有机联系的,对学生入党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考察把握。根据《党章》的要求,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应该从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我校发展的大学生党员应该具有时代要求的先进性品格,如政治坚定、富有理想、思维开阔、勇于创新、学好本领等,其中政治坚定是第一条件。特别要注意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把发展学生党员与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结合起来,在努力提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要注重引导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同时,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自己、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在奋斗中充实自己。 4.发展完善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组织发展程序 要健全发展学生党员的目标管理机制,各分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中期和远期发展学生党员规划,对发展学生党员既有数量要求,更要有质量要求,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质保量,稳中有升。要制定并完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党校培训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组织考察预审制度、共青团“推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严格组织发展程序,杜绝突击发展党员和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严肃认真,切忌流于形式。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学生党员发展全过程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质量的基础。我校各级党组织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通过教育,使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理想情操,牢固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思想。在培养教育中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入党前,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使积极分子在思想上认同党的理论,学习和工作中接近党的组织,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入党中,要重视学生入党宣誓仪式对学生的激励教育作用,促进学生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进一步升华和提高。三是入党后,要重视和加强学生党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使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做合格的共产党员。通过这三个环节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事业长期艰苦奋斗思想。 6.切实加强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要求,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深刻认识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战略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牵头,由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规划,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组织员和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党总支、党支部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整体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切实把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有利于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把我校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