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基础教研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二〇二二年一月)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基础教研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基础教研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了《基础教研部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一、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基础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以教授委员会、教学检查督导小组及兼职教学督导监控为主导,以学生信息反馈为基础的多层监控体系。

1.根据《教授委员会工作章程》,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掌握教师教学信息,通过及时调研和随堂听课处理好各种反馈信息,监控和保障教师的教学质量。

3.根据《基础教研部教学检查督导工作制度》,教学检查督导小组通过现场检查、随机检查、期中检查、跟踪检查、组织学生评价等方式,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常态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

4.根据《基础教研部督导员岗位职责》,教学督导员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及重要教学环节质量进行监控,深入课堂听课,征求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督和导,保证教学质量和监督力度。

二、建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基础教研部制定了《基础教研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学生评价、教学督导与同行评价、教授委员会评价等三级评价体系。

每学期由部教学检查督导小组组织教学质量三级评价工作,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合理的计算、汇总、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并跟踪检查。

修改后的基础教研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中规定,

教师评价总成绩=学评教成绩×50% + 教评教成绩×20% + 专家评教成绩×30%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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