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研部教材管理制度

 

基础教研部

教材管理制度         

(修订于二O二四年一月)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特制订教材管理制度。

 

一、  成立教材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基础教研部主任担任,组员由教授委员会成员及教研室

主任担任。

 

   二、选定教材原则

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选定的教材需要具有淡化理论,突出应用,难易适度,贴近学生的特点,使学生看得懂、学得进、用得上,充分发挥了教材的辅助育人功能。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 首先由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部教材领导小组同意、校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方可执行。

2. 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三年以上。

3. 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严防盗版。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

4. 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教研室组织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对编写教材进行审议评价,认为达到一定水平、适合我校学生使用后,编写责任者方能将编写教材报学院教材科组织印刷。

5. 交稿时须附有教材领导小组及教研室的审核意见和印刷标准清样,须注明教材主编人、打印稿校对人、印刷份数及使用时间等项目。

6. 印刷好的自编教材投入使用后,每学期在使用班级对教材质量做问卷调查,学生反映效果良好,方可持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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