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研部工作职能

 

基础教研部工作职能

 

基础教研部是学校下设的教学机构。下辖数学教研室、理化教研室、理化实验室和综合教研室。全部工作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进行,具体负责本部的行政、师资、教学、教研、科研及工会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决定、决议和有关规定。

第二条  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落实本部各项管理规章及各类人员职责。

第三条  负责本部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制定和实施规划,教职工的聘用、考核、教育和管理。

第四条  负责全校相关基础课教学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五条  负责本部所属的课程建设与规划,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及教学计划。

第六条  审定本部所属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审核确定各课程所选用的教材,提出主教材和辅助教材的编写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七条  负责本部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和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

第八条  负责本部所属课程教学质量的管理、监控与评价。

第九条  负责本部的工会及安全稳定工作。

第十条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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