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科技学院基础教研部关于教师工作的细则

(本细则于2006年制定)
 
    基础部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承担着全校数学、物理、化学、中文写作等公共基础课,为确保教学质量,特制订如下制度:
1、教师必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并结合学生实际制定教学进度计划,写好备课笔记,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
2、教师要对自己所承担的课程教学质量负责,要按照大纲要求,精心研究,组织教学内容,按照教学规律,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教学任务。
3、为了确保课程的整体水平,各教研室制定教学研究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对于每个章节的重点、难点要逐一研究实施办法(外聘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参加两次教研活动)
4、为了加强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各位教师都需加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特别是针对二级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教学改革,努力进行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5、期末考试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对教师一学期教学工作效果的最好检验,更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情况的最好检查,教师要在考前认真上好复习课,精心命题,考后要仔细阅卷,对考试情况做出认真总结。
6、教师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每位教师都要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又在课后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基础教研部
200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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