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长春科技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
日期:2014-08-26 / 已访问:515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测试目的: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要落实全深化体育课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将体育课这一基本锻炼形式与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同时,充分挖掘校本资源与地方资源,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方位了解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运动技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体质状况,为大学体育教学与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组织领导
《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军事体育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分学院、校医务室、班级辅导员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为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标准》实施领导小组。
1、学院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中岳
副组长:刘晓辉 赵立夫 王淑波
组 员:邵波 刘文奇 朱振江 张景柱 武强 张帅 臧连兴 王东红 李可心 塔贵民 王文举 陈恭鑫
军体部体质健康测试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辉
副组长:邵波
组 员:刘恩刚 郭铁成 赵娜 佟思林 张卉 卢健夫 严尚斌 宋志先 田晓雨 孟繁威 于鑫
三、实施办法
相关单位职责
1、军事体育部:全面负责《标准》的实施,做好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各学院各班级每学年各测试项目的测试计划,组织实施测试工作和成绩评定;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针对个体差异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对因伤、残、病等可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鉴定,存入档案;负责汇总评定学生每学年《标准》等级;填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大学)》,并于学生毕业前连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一并送交各学院,与学生成绩卡一同归入学生档案。
2、学生工作处:负责将《标准》列入新生入学教育的内容。组织协调落实体质测试的相关安排。
3、各学院: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分院领导负责管理和掌握所属学生的整体情况,组织辅导员具体落实军事体育部制定的测试计划的时间安排以及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大学)》的档案存入工作。(讲清重要性、落实安排、)
四、测试对象:在校的全体学生
五、测试组别及项目:本次测试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测试项目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当年公布的项目执行。
1、大一、二年级: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2、大三、四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六、成绩评定
1、各项测试成绩评定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 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 分为良好,60.0~79.9 分为及格,59.9 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 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 50%之和进行评定。
2、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 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 100 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 100 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 20 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 1000 米跑,女生 1 分钟仰卧起坐和 800 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 10 分。
四、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见《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体质测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