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转发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课题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为提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实效性,发挥市(州) 教科办及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结题工作质量,搭建学习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 相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以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集中组织为主,省教科办统一组织为辅进行,不具备集中组织结题条件的市(州)、高校可上报省教科办统一结题。省教科办统一受理结题每年组织两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一)课题组提交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 4 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 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 50M。
   2.研究成果限报 5 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 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及变更审批表 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二)组织单位提交材料要求
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需提交《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文本格式)、审核合格的课题组结题材料等,材料以“单位全称+()年度结题+数量” 命名;著作需寄送原件。
二、结题程序要求
(一)报省教科办统一结题的课题,由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审核结题材料并组织上报。审核内容包括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成果及材料不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原则上不上报。
(二)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集中组织结题的课题,由各组织单位提交结题申请,说明预计结题时间、地点、数量、单位审核情况等,结题申请需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同时提交审核合格的课题结题材料到指定邮箱。省教科办将结合实际,协同各 市(州)教科办、各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结题评审。
三、时间要求
报省教科办统一结题的课题,上半年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 7月 15 日,下半年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 9 月 28 日,校内要求9.26日12时前上交所有材料至科研处503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108729746@qq.com,省教科办将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完成。
 
联系人:姜云瑶 周亮
联系电话:0431-8425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