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制度
日期:2018-04-23 / 已访问:580
一、教案是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基本依据,是教师根据一定的教育教学思想,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编制的具体教学实施方案。
二、教案的基本内容
1. 教案首页
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任课教师、授课对象、教材分析、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主要参考资料、教学进程。
(1)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要求表明教材或参考文献的名称、作者、出版社和出版时间。
(2)教学方法、手段指使用直观教具、挂图、板图、多媒体教学及双语教学等方法。
(3)教学进程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辅助手段、师生互动、时间分配、板书设计和作业布置等。
(4)板书设计可在教学进程中直接用横线、浪线等标示出来。
(5)教后感是对本次教学过程中自我感觉成功的地方以及存在的不足和学生反馈的信息情况进行总结。
2.课时备课
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类型、课次、学时数、上课日期、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主要参考资料、教学进程。
(1)教学内容及时间分配:将授课的主要内容填写清楚,包括篇、章、节等,并详细注明每部分内容大致所需的时间。
(2)教学目的:学生应了解、掌握的知识点,培养学生应具备的能力和养成的素质。
(3)课后分析及改进措施:课后要对教学过程认真分析总结,教学内容及时间是否恰当,教学设计是否合理,教学方法、 手段选择是否适合,重点、难点讲解是否清楚,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下次教学如何改进等。
2. 教案内容
(1)教案内容有板书设计、复习旧课、导入新课、教学内容、章节总结、教学改革及创新、教材纠错、思考题等。
(2)教育内容的格式不作统一要求,教师根据各课程特点自行设计。
(3)教学设计:根据授课内容的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拟定出单元教学的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三、教案的编写要求
1. 教案应以一次授课(2学时)为单位编写,外聘教师可以一次授课(4学时)为单元编写,教学大纲中有特殊学习时的可以该学时为准编写。
2. 教案编写应使用书面语言,书写工整,术语准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标码统一。
3. 教案内容的详略要求
(1)从教三年内,要详写教案,要求手写,每学期都要重新编写教案首页,教案内容只要求任课的前两个学期重新编写,从第三个学期开始可以在上一次教案的基础上修改。
(2)讲师应详写教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可以写教案提纲。
(3)开新课教师,无论职称高低,均要求详写教案一个学期。
(4)运用多媒体课件教学的,必须编写教案或教案提纲。
(5)在开学前至少写出前两周的教案。
(6)如为相同专业授课,在课程教学大纲未修订或教材未改版的情况下,教案可以不重新编写,但每学期教案内容必须及时更新和补充,同时编写新的教案首页。教案使用三年后必须重新编写。
(7)教研室或课题组应集体备课和编写教案,促进教案编写质量的提高。
四、教案管理
1. 教师上课时必须携带教案。
2. 开学一周内教研室、系部对教师教案进行认真审阅,教案合格后,教师方可授课。不合格教案必须重新修改,经认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于教学。无教案者不准上课。
3. 在教学运行中,各系部应定期对教案编写情况、教案审阅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做好相应记录。
4. 学校不定期对教案进行检查。
5. 教案应由个人保存和管理,保留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