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规范
日期:2018-04-23 / 已访问:582
一、教学活动
1.开设每一门课程(含实习实训课)前,教师应编写好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大纲由教研室负责检查和审定,并报学院领导批准。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结合使用的教材,拟定教学进度,经教研室主任审查,教学院长批准,填写教学日历一式三份,任课教师留存一份,系(部)存档一份,送交教务处一份。要求同一门的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应保持一致。
2.认真备课,写出讲稿或教案。初次上课教师的讲稿、教案应经教研室主任或指导教师审阅。备课必须做到:
(1)明确各章节内容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具体的目的、要求、重点、难点;
(2)吃透教材内容,结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以专业岗位工作项目为导向,以学生专业素质、专业技能培养为目标,以学生就业“必需、够用”为原则,大力开展课程教学内容的重构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3)广泛收集有关资料,了解实际和本专业的发展情况,反映最新成果;
(4)开课前,任课教师须认真写好教案,应至少准备该课程2周的教案。无论课程是否重复讲授,每学期都应重新写教案,不能多年使用同一教案。
3.讲授课程应严肃认真,做到:
(1)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概念准确;
(2)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对重点、难点要讲深讲透;
(3)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理实一体,“教、学、做”合一;
(4)语言生动、精练、深入浅出,切忌照本宣科,不得擅加与本课程无关的内容;
(5)板书整洁、清晰,切忌杂乱潦草;
(6)对学生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要坚持对学生实行课堂考勤。
4.授课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擅自增减课时,未经学院教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停课、调课。
5.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认真指导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的学习,加强课外答疑与辅导,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及实习实训报告并认真登记,按要求完成考试命题、阅卷、成绩登录及合成、试卷分析、学生学习成绩分析等教学任务。
6.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含实践课)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课程考核应按教学大纲要求,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及实际应用能力。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试题难易要适当,避免出现大量高分的负偏态和大量不及格的正偏态现象。要求相同的一门课同时在两个以上班级开课,要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决不能划考试范围、指出考试重点和泄露试题内容。
二、教研活动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教研活动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发言并做好记录。
2.服从教研室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教研活动的决定,认真开展教研教改、教学观摩和教学评估活动。
3.积极参加学院、系(部)、教研室组织的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活动。
三、日常行为
1.教师的仪表要端庄大方,衣着整洁,举止文雅,态度和蔼,课堂上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
2.教师的语言要文明、规范,不准用讽刺、挖苦性语言刺激学生。
3.教师要以身作则,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教师作风要正派、民主,和学生平等相处,对学生一视同仁,严禁教师和学生谈情说爱。
5.教师要言行一致,说到做到,雷厉风行,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感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