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使用与管理规定
日期:2018-04-23 / 已访问:564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了加强教室管理,规范有序地使用教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特制定教室使用与管理规定。
一、教室使用
1.未经学院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教室。
2.教室的主要用途
(1)安排各系(部)计划内的教学活动;
(2)正常的补课、考试、辅导答疑;
(3)学生自习;
(4)辅导员召开或组织的班级活动和其他党、团组织活动;
(5)其他报告会、讲座、学术会议;
(6)就业指导与就业咨询相关活动;
(7)经学院批准的其他活动。
二、严禁利用教室举办的活动
1.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以及校规校纪的活动;
2.与教学科研不相关的娱乐、联欢、电影播放等活动;
3.一切具有商业性质的活动,包括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商业性质的招生、宣传、培训、讲座等活动;
4.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宣传和组织活动;
5.未经学院批准的个人或单位举办的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6.未经学院批准的其他活动。
三、教室使用要求
1.各单位教学活动应严格按照课表编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如需安排停课、调课、补课、辅导等,由学院教学秘书报教务处批准并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教室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必须做到教室的需求与使用一致,如有虚报、假报教室需求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全院通报。
3.教室多媒体设备主要服务于全院教学、学术活动,非教学、学术活动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特殊情况需使用设备的,使用者须持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教学楼值班室登记,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后应按操作程序关闭设备及电源和机柜门锁。
4.使用多媒体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证设备安全。禁止私自安装操作系统,使用带有病毒的设备,若需专用操作系统的请自带笔记本等设备。暂不使用投影机时,应及时关闭,以减少投影机灯泡损耗。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5.教室使用者应自觉维护教室内外环境卫生,爱护教室内设施,不准在教室内乱贴、乱画;不准在教室内吐痰、乱扔皮核、纸屑;不准大声喧哗、做有碍他人学习的任何事情;不准私自搬动、拆卸、刻画桌椅;禁止任何撬门、扭锁或翻窗进入教室的行为。
6.教室的使用时间须符合我院作息时间规定。
7.学院如有重大考试和工作安排时,全院所有教室的使用应按学校的通知办理,已借出使用的教室也应服从安排,自行暂停或延后活动。
8.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一般不用于与考试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