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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日期:2018-04-23 / 已访问:557
一、实习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生产操作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总的教学目标是理论联系实际,并从实践中获取新知识,培养工作能力。
二、单科性教学实习应重在促使学生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的结合,训练学生动手操作技能,使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补充。综合性实习应使学生所学知识得到综合运用,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了解专业背景,了解社会、国情和民意。
三、各类实习都必须制订实习教学大纲,规定实习的教学目标、实习内容和基本要求、实习形式和时间、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实习教学大纲由系制定,经院长批准执行。还要会同实习单位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内容应包括实习地点、单位、时间、实习内容、实习日程安排、实习的组织领导、经费预算等事项。
四、各类实习教学由各系组织实施。系要成立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具体实习业务。实习前要进行动员,宣布实习要求和实习计划,进行组织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公布考核办法。学生集体实习要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有带队的职责,负责管理学生,与实习单位协调开展实习教学,在实习单位聘请兼职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学生分散实习,学院要在实习单位聘请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定期派教师进行检查指导。学生要按实习教学要求虚心学习,认真实践,做好实习纪录,撰写实习报告。
五、实习结束,系实习指导小组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实习单位提供的鉴定,按照实习大纲中关于考核与成绩评定的规定评定实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