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一)
日期:2020-03-11 / 已访问:491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以及相关服务内容,深入实施吉林省、长春市“人才新政”,疫情防控期间,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将陆续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以期能够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难题。
1.高校毕业生如何在长春市办理报到、存档手续?
毕业生先登录长春人才网:(www.ccrc.com.cn)
查询档案是否在长春市人才中心,查询档案已到人才中心后,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名头派遣到在长的非公有制工作单位、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的),到长春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存档手续,人才中心免费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
档案邮寄地址
单位名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部门:大学生就业服务部
联系人:就业部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天富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A座四楼
邮编:130119
QQ群:577066233
网址:www.ccrc.com.cn
2.什么是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可享受哪些帮扶政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范围包括: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离校后未就业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1)长春市及县(市)区、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和就业服务局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满足就业服务需求;
(2)对所有进行过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3)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长春市人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5)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做为工作重点,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6)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随时参加就业见习;
(7)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8)长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
(9)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严禁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