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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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史爱党红色故事,让我们重温历史,一起回顾党的百年历史,在红色故事中体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学习革命先辈们披荆斩棘、浴血奋战的革命精神,感悟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不懈奋斗、开拓进取的宏伟征程。这次我们来学习一个伟大政党的庄严选择——十八届四中全会。
会议背景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闭幕之后召开的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同志作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会议议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决定
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会议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四中全会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依法执政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以法治方式推进现代化建设,在法治轨道内全面深化改革。其中,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迈进,彰显了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飞跃和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型,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跨越。中国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依照国情和国家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以法治国,是不断改革、创新的结果。
(学生记者:苑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