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 |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0 已浏览339次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深入了解宪法的重要性,将宪法融入日常生活中,我院开展普法活动使同学们树立法治观念,培植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
宪法与生活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