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宪法至上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其特有的作用、效力和内容等方面。
国家宪法日是以纪念一个国家现行宪法为主题的法定纪念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培养社会公众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
1949年新中国的筹建,按照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早年的设想,就是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为全国人民指出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前进道路——走社会主义道路。
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1975年宪法进行修改,形成了1978年宪法。
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修改1982年宪法。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改1982年宪法。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成为中央全会的共识,并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历史性文件中。
宪法是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进行宣誓的制度突出了宪法所具有的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运用宪法思维、宪法理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内心深处尊重宪法;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首先想到宪法,避免出现违反宪法的行为,避免有关机关制定违反宪法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希望同学们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