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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上传者:admin 更新时间:2022-03-01 10:00:56

根据高职学院教学工作需要,保证教学管理工作又快又好发展,开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新局面,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高职学院教学管理岗位人员包括:教务长、教学秘书。
一.教务长岗位职责
1.教学运行及管理工作
(1)布置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撰写工作总结;
(2)与学工部门共同制定完成新生自然班及教学班分班工作;
(3)完成新生公共基础课安排及沟通工作;
(4)完成教学运行过程中重大问题的汇报、协调及沟通工作;
(5)各学期教学任务书及课表审核工作;
(6)教学事故的调查及过程撰写工作。
2. 教学行政工作
(1)制定教学管理岗位责任书,合理分工各岗位人员工作;
(2)召集并组织召开必要的教学工作会议;
(3)制定并出台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
3. 其他工作
(1)协助学院领导完成教师用人计划编制工作;
(2)落实安排学院职业资格证书、NIT考试及省内统考专升本考试辅导报名及辅导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一)教学运行管理
1.认真审查各专业负责人报送的教学任务书是否填报完整(有权退回,专业负责人需重新填报),按照教师排课要求,在教务长审核合格后高年级课程需在4周内,进行课表编排及调整,并于课表执行后一周内完成最终课表调整工作。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课表要于教务长完成新生分班及公共基础课落实后两周内完成课表编排及调整工作(即第四周)。
教学秘书要于开课前及时通知外聘教师相关上课事宜(上课时间、地点),课表调整后,教学秘书要通知相关当事教师。
(1)课表编排
①课表编排要考虑不同课程的特点、要求,以及学生学习的规律。例如实验课要尽量往后排,中间接力课程最多周学时不得超过32学时。高年级教学周数不得超过18周,新生第一学期理论教学周不超过12周,毕业班不超过10周。
②课表编排时,每门课程理论教学周学时不得超过6学时(含),自有教师每个教学班不得4节连排。原则上理论教学不得占用学生正常休息时间。
(2)课表调整
①课表调整的原则是:符合基本教学规律、调整幅度尽可能小、公共
基础课不得被调整。
②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调整的,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教
学院长同意后,相应教学秘书做出修改。开课1周后,不允许调整课表。
③任课教师因病、公出等原因提出请假,专业主任应尽量安排有能力
承担本课程教学的其他教师代课,保证教学秩序。课表需要调整的(由其他教师接管),相关教学秘书要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2.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履行正常程序,指导教师填报停课、补课通知单。
(1)凡个人原因需停、补课,应按照停、补课的工作程序进行。本人至少提前一天,由相关任课教师填写申请单,经教务长签字同意后按学校统一要求一式三联,分别送交学工办、教学秘书、教务处。各年组教学秘书做好存档备查。
(2)停、补课申请单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或委托教师填写(不得委托学生填写,学院领导不予签字),任课教师要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未填写申请单者,私自补课不予承认。私自停课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教学事故处理。
(3)任课教师公休节假日所缺的课程,除学校统一安排补课外,一律于课程正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补课,中间时间不得补课(对于无法完成补课的,要从工作量中扣除)。毕业班课程不在上述要求列,任课教师可在第十周课程结束前完成补课。
(4)任课教师补课时间不得利用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
3.发放基本教学资料(教师名册、教师教材、教案、教学日历纸等材料),各年组教学秘书要备齐各学期所需作业纸、平时测验纸;
4.汇总完成各类教材的学期征订计划,并上报学校教材科。
(二)考务及成绩管理、学籍管理
1.根据教学计划,负责学院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含计算机、公共外语、高等数学等学院可自行安排设置的公共基础课)的期末考试、补考考试、重修考试试卷出题通知、试卷收集、打印、组织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送报教务处印刷及协助教务处完成相关考试安排,并及时通知相关辅导员和教师。
2.完成毕业班各专业学生大挂考试的重修考试组织工作(包括:提供学生名单及课程目录、辅导安排,协助教务处完成考试时间、考试考场及监考教师的安排、试题的送印及成绩上报等工作);
3.成绩复议。学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要求核查试卷。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规定时间范围内(一般为开学后一周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教务长签字后(对公共基础课程复议的试卷,须由所在各部负责人签字),教学秘书组织核查试卷。核查范围限于教师是否有漏判现象,各项核分是否准确两项。
4.成绩修订。经核查试卷,确系有误,须更正成绩。经试卷评阅教师提交成绩更正的书面说明、教务长、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在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教学秘书据此在成绩库中进行更改,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学生成绩,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5.负责在校学生学籍异动的组织管理及相关文件归档工作(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
6.毕业班教学秘书要为毕业生资格审查提供相关材料并及时上报。
(三)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
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外聘教师要根据我校要求,每月填报一次,教学秘书要认真学习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指导外聘教师填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教务处;
审核的范围是:计算方法是否准确、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对检查上述内容过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相关教师。任课教师要如实填写,对任课教师在填报过程中的不实问题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教师本人负责;
(四)办公室日常管理
1.教务干事的考勤记录及期末汇总工作;
2.办公室防火、防盗工作;
3.教学工作的临时通知(与外聘教师、辅导员的直接沟通);
4.教师基本个人纸质资料的收集与建档、存档工作(包括:新聘教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教师聘任合同、教师联系方式等),上报教务处的材料,各教学秘书要有纸版复印件(或电子版)备份。
5.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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