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吉教高字〔2014〕11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教强省精神,不断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3〕44号)精神和各高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对各高校的申报限额进行了调整,请各高校按照申报限额(见附件1)报送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请按照《关于启动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吉教高字〔2012〕8号)执行。各高校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
三、请各高校于5月6日前将《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angpro@163.com。联系人:韩光,联系电话:0431-88905350。
附件:1. 2014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限额
吉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