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创字〔2015〕4号
为加强大学生创业实体管理的系统化、网格化和规范化,有效的扶持大学生创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体育馆楼下所有经营店铺纳入创业教育学院大学生创业体验园的管理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创业教育学院下属大学生创业联合会负责体育馆楼下所有入驻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企业需自行办理好申请入驻园区的各种手续,由大学生创业联合会协助商家办理注册手续和与创业教育学院签署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责任书、协议书的工作。
3.各店面的卫生清理工作实行企业责任制,企业法人为责任人。各入园企业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
4.各入驻企业要按照学校管理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私自转让、转借或转租给他人,不得损坏转移创业体验园内的设施。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发现立即将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清出大学生创业体验园,并追究其责任。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 加强 店铺 管理 通知
创业教育学院 2015年4月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