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科技学院创业教育学院文件
长科创字〔2016〕1号
关于利用淘宝、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创业学生登记的通知
校内各分院:
为了更好的帮助和支持在校大学生参与创业活动,营造校园创业氛围,创业教育学院决定为已经开展电子商务(淘宝、天猫、微信等)创业的同学提供帮助,因此有意向申请帮助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创业学院进行登记。根据登记学生经营的实际情况,经创业教育学院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同学给予帮扶。
一、申请登记条件:
1、必须为本校在籍学生。
2、已开展电子商务(淘宝、天猫、微信等)创业活动一个月以上。
3、必须有稳定的货源、销量和客户群体,运营状态良好。
二、学校拟免费提供帮助内容:
1、十平米左右工作室
2、免费宽带网络
3、商品展示柜台
4、营销策划方案
5、统一宣传平台
6、电商技能培训
三、申请时间和地点:
1、集中登记时间:2016年3月1日-10日
2、地点:一教121A(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
3、电话:0431-84252023
4、联系人:刘老师
5、邮箱:ckjyzdzx@163.com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