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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研室管理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07-17 11:07:41  点击量:1211   信息来源:原创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20077号文件:“从2008年起提倡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师资队伍,是保证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的精神。为了加强我校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建设,2009年学校成立“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研室”,全程开设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为加强教研室管理现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一. 课程实施安排

就业与创业指导系列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分为4门课程,总学时为44学时。

(一)《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课程,开设年级:大一,学时设置:16学时;

(二)《创业教育》课程,开设年级:大二,学时设置:12学时;

(三)《就业形势与政策》课程,开设年级:大三,学时设置:10学时;

(四)《就业技能指导》课程,开设年级:大四,学时设置:12学时。

.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研室机构建设及工作职责

(一)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研室隶属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日常教学业务隶属教务处,履行学院规定的教研室相关职能。

(二)完成教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我校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指导教学活动。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要在遵循课程体系和课堂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引入多种教学方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提高教学效果。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师资队伍,保证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指导课程教学的质量。加强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加强实践锻炼,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就业指导与创业指导的水平。聘请就业指导与创业指导方面的专家加入到教学队伍中来,创造性的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活动。

(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修订教材,促进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的不断提高。

(五)配合学院学生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就业与创业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省内及国家的各项大赛,给予专业指导。

(六)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用人单位建立广泛稳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职业实践的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与创业指导辅导相关活动。

(七)结合就业指导机构的建设,建立就业指导与创业指导资料室,搜集各种教学资源和学习资源,例如就业指导与创业指导相关的书籍、报刊、影视资料、网络资料等。

.专业教研室人员配置及管理

(一)教研室负责人主要职责

1.主持教研室教学、教研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决议,组织教师按照本室职责范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领导讨论确定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材及其他教学文件。定期组织教研活动。

3.制定教研室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各项工作计划,及认真总结学期和学年的各项工作。

4.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提高师资队伍建设等管理工作

5.组织教师试讲、观摩教学,定期听课和召开学生教学座谈会,了解教师教学情况,交流经验,改进教学。每学期至少要听所属教研室每个教师的课2次,并作好听课笔记。

6.组织好考试命题、成绩评定及教学质量的审核和分析工作。

7.组织本室所属课程的教材、教参、教学大纲、习题集、实习指导、声像资料的收集、编写、编制、保管工作。

(二)教师队伍

1.自有教师

    组成:由专兼职教师组成,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现配置专职教师1名,兼职教师9名;

    兼职教师选拔: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研室组织,通过教师提出申请,在职部门同意,试讲合格后,方可上岗任教。

2.外聘教师

组成:外聘教师由校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人士中聘任。

(三)教师管理

所有专、兼职教师教学活动须由教研室统一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备课,规范书写教案。

    2.按期参加教研室统一备课和相关活动。

    3.努力提高个人授课技能,增强专业知识,积极开展教研和科研活动。

4.每学年期末都要上报下一学年教学计划并制定教学大纲。

5.考试形式和试卷内容需按学校规定执行,并报教研室批准。所有试卷要认真批改,并由任课教师本人通过学校教务网按时上传学生成绩。

6.教师课时量计算按照学校专、兼职教师规定执行,每学期由任课教师本人填写课时量报表,上报教研室统一报教务处。(如有超时、超量或其他原因需增报课时的特殊情况,应与教研室提前说明统一与教务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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