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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卡使用规则

学校师生持本人校园卡借书。校园卡不得转借他人。转借他人借书,出现问题自己负责。

一、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使用他人校园卡借书,将扣留该校园卡,暂停借阅权利30天,借卡者和被借卡者各图书馆将做出相应处理。因转借发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由校园卡所有者承担。

二、凡校园卡上无照片;校园卡上姓名模糊不清或有涂改痕迹;校园卡破损;校园卡不被识别等现象,不得继续使用校园卡,须重新办理。

三、校园卡如有遗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并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如校园卡遗失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后果自负。校园卡一经挂失,即为作废。
四、补办校园卡者,请到行政楼一楼校园卡管理中心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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