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科技学院生育津贴及护理津贴报销规定及流程
日期:2017-12-14
长春科技学院生育津贴及护理津贴报销规定及流程
一、生育津贴及护理津贴报销条件
(一)个人医保连续缴费一年;
(二)生育满五个月。
二、生育津贴及护理津贴报销需准备的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两份,准生证复印件一份;
(二)住院病历、收据原件;
(三)单位介绍信一份,本人医保卡及以医保审批过的处方本;
(四)女方达到晚育要求的需提供晚育证明(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
(五)单位账户;
(六)“生育保险医疗费定额补贴及生育津贴申领审批表”一式三份(人力资源处提供);
(七)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三、生育津贴及护理津贴报销程序
(一)员工在办理产假请假手续时须填写“生育津贴报销承诺书”。
(二)员工满足生育津贴及护理津贴报销条件时,按照上述规定准备材料,与每月10日前报劳资科。
(二)劳资科每月20日前将材料送至长春市双阳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批。
(三)在次月14—18日,劳资科、财务处一同携带学校财务章、提供学校账户到长春市双阳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业务。
(四)生育津贴到帐后,由财务处将到帐金额及时间反馈人力资源处,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