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部门:人力资源处 / 日期:2017-12-14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通知及工作要求,结合今年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及申报程序
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可到http://jlzc.neepu.edu.cn进行网络申报。
二、申报工作程序
1. 网上申报填写上传资料。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并上传电子材料报学校审核。
2. 单位审核。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 评委会受理材料。省人社厅将按照级别、专业分配至评委会办事机构。以短信及邮件的方式通知申报人,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原件到评委会受理材料。
三、申报条件
(一)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获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二)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详细及其他系列(含实验系列、研究系列、图书档案系列、高级经济师系列)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可参阅附件6。
四、补充事项
取得思想政治理论等相关学科专业学历,从事辅导员工作岗位的教师也可参与高校教师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除教学条件外,其他条件与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等同。
五、时间安排,本次专业技术职务网络申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17年11月6日前将电子文档材料(附件1-3和附件7)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同时按附件4-5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人力资源处,提交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编排目录,统一装订成册,由人力资源处及相关部门审核,提交学院职称评定委员会通过后,统一上报相关单位参与评审。
请各参与申报评审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及时上报,确保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李宇 刘立东
电话:84252091 6003(内线) 13944140265 13894805446
邮箱:232777724@qq.com
附件: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017年度)(网报生成)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2017年度)(网报生成)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2017年度)(网报生成)
4.《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材料册》样本
5.申报人员须提交的原件材料审查目录
6.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7. 申报教师基本情况录入表(电子版)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