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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13 / 已访问:240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科字〔2018〕8号

校内各分院:

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依托。为进一步排除学生公寓安全隐患,精准把握学生思想、行为动态,营造安全、清洁、健康向上的学生宿舍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1.深入开展一次公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各学院要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深入本学院学生所在宿舍,开展一次寝室安全大排查。排查工作要求全员、全面、全覆盖。在排查工作中,要求辅导员深入到学生中间,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本次公寓安全排查工作,做到全面、精准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状况。

2.严格执行辅导员走访寝室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各学院要完善本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长春科技学院辅导员走访寝室工作规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辅导员在走访寝室时,要保持较高的洞察力,详细记录学生异动表现,发现问题处早处小,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3.严查夜不归寝、晚归寝学生。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夜不归寝、晚归寝学生的教育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公寓住宿制度和规定。学生宿舍门卫要做好本宿舍晚归寝学生的登记工作,辅导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晚归寝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严查在外住宿学生。各学院要加大对在外住宿学生的彻查力度,严令禁止学生在外住宿。学院要多措并举,对本学院在外住宿学生进行深入摸底,清回一切在外住宿学生,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惩戒。

5.严查宿舍违规违纪现象。不违章使用电器(电热棒、电炉、热得快等电热用具),不乱拉电线、网线,不在宿舍吸烟,不酗酒滋事,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豢养宠物,不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按照学生手册的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建立健全公寓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各学院要成立由专门辅导员负责的学生公寓安全督查小组。充分发挥负责学院舍务工作辅导员的能动性,积极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建立由寝室长—班长—生活部部长—辅导员的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机制。要求各学院寝室长每天宿舍熄灯前将本寝室学生返寝情况及时上报给所在班级班长,由班长将本班级返寝情况报送给学院纪检部部长,再由纪检部部长将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给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辅导员要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置反应。

7.建立特殊学生信息档案。各学院辅导员要严肃的对待查寝结果,认真做好情况分析,针对思想、心理、行为等异常的特殊学生,要建立情况详实的学生信息档案,并定期深入其宿舍、班级进行积极干预,做好特殊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8.严肃违纪学生处理。针对违反《长春科技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学院要严格按照《长春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分。进一步加强违纪处分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其树立正确的纪律观,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长春科技学院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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