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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手册第三期——医保缴费指南

日期:2021-11-26 / 已访问:134

 

参保资(补)助政策

    通过医疗救助渠道对困难群体参加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进行资助,由市、县(区)级财政对困难群体等参加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进行补助,资(补)助范围不包括居民照护险个人缴费。

    (一)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政策

    按省统一部署,通过医疗救助渠道对城乡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给予每人130元定额资助。医疗救助参保资助在缴费时体现,符合资助条件的人员直接按资助后标准缴费。

    (二)财政参保补助政策

    在医疗救助参保资助基础上,市、县(区)级财政对以下人员给予定额补助:一是城乡低保对象,成年人由市、区财政各补助70元(县财政补助14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由市、区财政各补助35元(县财政补助70元);二是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成年人由市、县(区)财政各补助7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由市、县(区)财政各补助35元。

    对生活困难未就业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给予参保补助:长春市城区内无医疗保障的困难劳动模范,参加2022年居民医保并完成缴费后,经市总工会审定,由市财政、市总工会各补助180元。对未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脱贫人口,各地可通过慈善救助、社会资助等其它渠道研究落实参保帮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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