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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学院信函报纸收发制度
【 发布日期:2014-05-16 】
一.信函报纸的收发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为信函报纸收发员。
二.设立学校信箱。各处室分院都分配相应的工作信箱,钥匙由信箱所有者持有,调整更换信箱时,需将旧钥匙交回办公室。办公室保留一套信箱钥匙备用。
三.信函报纸收发员每个工作日保证至少一次到学校收发室取件,逢长假应提前做好安排,定期到收发室取件。
四.在学校收发室取件时,应做到按应取的种类、数量认真核对清点,清点无误后,按收发室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签收、登统工作。
五.在取件路途中,应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取回的物品,防止遗漏丢失,确保物品安全。
六.在分发报刊、杂志、信件及各种邮件过程中,做到认真负责,力争做到准确无误,对于一些重要邮件,如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特快专递等在发放前认真登记,并及时通知取件人领取。
七.重要邮件在领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领取人签字制度,对于不熟悉人员或代取邮件人员要核查其有关证件,杜绝错领、冒领等。
八.各分院处室应每天检查工作信箱,及时处理往来信函,防止影响工作。教师应能保证每三天至少检查一次信箱,以免贻误工作和个人重要事务。发现投递错的邮件,请及时退到行政办公室。
九.对错寄、地址变更或经多次查找确实找不到收件人的信件,信函报纸收发员要认真履行有关信件退回的手续办理退回,决不滞留、积压。
十.对于未及时取走的信件、邮件等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如发生邮件丢失情况,应认真检查邮件传递的各个环节,及时弥补工作漏洞。属于个人工作失误的,予以批评纠正,造成损失的,视情况予以赔偿。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