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4-05-29 】
1.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校办公室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地运行,进一步发挥学校办公室网站对外展示发展成就、对内服务全校师生的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及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2.学校办公室网站建设的目标是:积极宣传学校发展成就,为努力建设全国 “高水平、有特色、教学型大学”的目标提供校园网络信息平台。
3.学校办公室网站的建设应遵循安全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维护性等基本原则,并能够充分体现学校办公室整体工作职能和特色。
4.学校办公室负责全面规划、整体建设、统筹协调、保障质量。具体包括:网站设计、开发与制作;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和监督等。
5.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任何不良信息。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内部通知、通报、涉及政治或技术机密的材料等)一律不得上网。
6.严禁利用网站或网络空间进行盈利性活动。
7.每天定时检查信息内容,发现有害信息必须及时删除,并对责任人追究责任,以保证网站信息安全。
8.网站负责人应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设置专人保管,防止受到攻击,造成损失。
9.本办法解释权归长春科技学院学校办公室所有。
10.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2.学校办公室网站建设的目标是:积极宣传学校发展成就,为努力建设全国 “高水平、有特色、教学型大学”的目标提供校园网络信息平台。
3.学校办公室网站的建设应遵循安全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维护性等基本原则,并能够充分体现学校办公室整体工作职能和特色。
4.学校办公室负责全面规划、整体建设、统筹协调、保障质量。具体包括:网站设计、开发与制作;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和监督等。
5.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任何不良信息。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内部通知、通报、涉及政治或技术机密的材料等)一律不得上网。
6.严禁利用网站或网络空间进行盈利性活动。
7.每天定时检查信息内容,发现有害信息必须及时删除,并对责任人追究责任,以保证网站信息安全。
8.网站负责人应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设置专人保管,防止受到攻击,造成损失。
9.本办法解释权归长春科技学院学校办公室所有。
10.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