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科技学院档案统计制度
【 发布日期:2016-05-18 】
1. 包括统计档案的数量、保管状况、鉴定情况、利用情况及档案部门基本情况等。档案部门要建立上述各种情况的登记簿,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2. 定期对档案室内各门类档案进行统计,按照统计范围、格式、项目和计量单位逐项统计,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存档备查。
3. 在接收、移出、销毁库存档案时,应做好档案登记工作。要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及时性,做到完整、连续。
4. 在档案资料利用方面,对借阅人次、档案类别、档案卷号等要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年末统计。
5. 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统计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并注重日常原始数据的收集和积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6. 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从中探索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规律,为学校评估、迎检,全校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