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发联字﹝2016﹞3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文体积极分子和先进班级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先进典型,用榜样激励人、感召人、塑造人,激励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成为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新一代青年,在校园内倡导创先争优风尚,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期间对我校2016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和先进班级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优奖项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和先进班级。
2. 评选条件详见《长春科技学院学生手册》中的《长春科技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3. 评选范围及比例: 在籍2012、2013、2014级学生。三好学生按分院参评学生数的2%评出,优秀学生干部按分院参评学生数的3%评出,文体积极分子按分院参评学生的5%评出,先进班级按分院班级总数的10%评出。
4.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和先进班级的登记表按附件样式自行复印,加盖各分院公章。
5. 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严格按照《长春科技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此次评选工作。
6.评选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
附件: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和先进班级名额分配表;
2.长春科技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3.长春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长春科技学院先进班级申报表;
5.长春科技学院文体积极分子登记表。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