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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17 已浏览

 长科发联字20165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努力成才,奋发向上,增强广大团员的集体荣誉感,培养我校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在纪念五四爱国运动97周年之际,校团委决定对我校的广大团员和团干部进行评选表彰,现具体通知如下:

1.  评优奖项包括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

2. 评选条件:优秀团员为各分院除党员、预备党员外的在

籍团员均可参加评选;优秀团干部为各分院在校团委、院分团委各部门工作的部长、副部长以及班级团支部成员(含党员)。

3. 评选条件详见《长春科技学院学生手册》中的《长春科

技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评选比例:校级优秀团干部按分院在籍团员(201420132012级)的3%评出;校级优秀团员按分院在籍团员(201420132012级)的5%评出;校级先进团支部按分院(201420132012级)团支部数的10%评出。

4. 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登记表按附

件样式自行复印,加盖各分团委公章。

5. 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按照《长春科技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此次评选工作。

6.评选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4

22日报校团委。

 

附件:

1、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

2、长春科技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3、长春科技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4、长春科技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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