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各分院专业类学生社团成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5-12 已浏览次
校内各单位:
大学生社团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校的建设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需求,专业类(技能类、科技类、学术类等)社团的作用已经日趋显著,专业类社团与学生专业密切相关,在学生专业能力、素质拓展等方面起到了良性互动作用。为丰富我校社团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新途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现状,经研究,决定在各院(系)成立一批体现专业特色的学生社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团成立条件
(一)时间要求:2017年3月10日——3月20日
(二)对象要求:2013级——2017级所有学生
(三)成立条件:
1.社团的发起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以服务广大同学为原则,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以促进我校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为最终目的;
2.有6名以上在校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
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和有关兴趣爱好,且无
违反校规校级的情况;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社团活动发展方向、思路;
4.专业社团的成立与建设必须与专业特色结合、与创新实践结合,鼓励与导师制结合;
5.有规范社的团制度和章程。
二、社团成立相关材料
申请成立专业类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校社团联会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 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需学院分团委盖章)
2. 社团章程草案,应包括社团的名称、性质、宗旨,会员的权利、义务,社团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等。
3. 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介绍。
三、社团成立程序
1. 3月10日——18日,拟成立社团将申报材料上交分院学生会社团部登记,由分院社团部将本院新成立的社团材料统一上报校社团联合会。
2. 3月18日——20日,社团联合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拟成立社团进行资格审查;
3.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
5. 获批准成立的社团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附件1:《长春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共青团长春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