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圆满完成了2013、2014届毕业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专项检查工作
日期:2014-12-23 已浏览次
2014年11月24日我校接到吉林省教育厅学位办《关于对学位授权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预通知》的文件,通知要求:一周内完成学校自检工作,并向教育厅现场汇报学校自检情况。时间紧、任务重,学校高度重视,宗占国校长具体指导,成立学校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形成工作方案。11月26日上午召开专门会议,学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各分院院长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会,宗校长作为学位论文作假处理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亲自动员部署,落实我校开展学位论文作假学位处理工作专项检查任务。会上强调指出:此项工作由校、院两级负责,以分院为主,学校进行抽查方式进行。分院对2013、2014届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全面自查,形成自检报告、填报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保证自查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会后,分院院长亲自挂帅,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教育部、教育厅、学校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任务,院长亲自参与,带领全院教师加班加点,完成3773论文篇自检工作任务,形成本单位自检报告和学位论文信息统计。
教务处11月28日上午由六人组成三个抽检小组,分别到9个分院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检,抽检论文167篇,其中对财经管理、工商管理学院9篇优秀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基本符合要求。通过校院自检,2013、2014届我校学生学位论文无作假行为。
按照教育厅要求,12月1日下午我校到长春大学参加学位授权单位专项检查现场汇报,学校形成自检报告、制作PPT课件,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准备五方面佐证材料,包括:舆论宣传、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管理平台、质量保障措施。教务处派两人参加现场汇报、专家提问,查阅文件,给予指导等环节,顺利地完成学校自检和现场汇报工作任务。
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提升学位论文质量,促进学校优良学风建设,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技能型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