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吉林省“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团的十七大工作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宣传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业创新、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全面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吉林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吉林省“十佳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旨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通过挖掘、培育一批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奋发成才,营造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更好地带领和引导大学生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对象
2014年6月30日前,我省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
三、参选标准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突出成绩的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选予以优先考虑:
1.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积极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5.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四、组织机构
评选工作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共同负责。
1.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2.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及相关青年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和评定。
3.基层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市级团委、教育部门和学校团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协调工作由市级团委相关部门负责。
五、评选步骤
吉林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按照人选推报、确定正式候选人、实地考察、候选人公示、评审委员会评选、表彰宣传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人选推报(3月14日—3月26日)
1.各推报单位要根据评选通知要求,通过认真考察,择优推报吉林省“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各学校按照每万名在校学生推荐1名候选人的比例进行推报,不足一万名在校生的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各学校应在校内广泛开展候选人评议推荐工作,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校内评选活动。推报人员要在本校内公示一周。
2. 推报材料包括:(1)《第三届吉林省“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2);(2)《第三届吉林省“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3)近期彩色生活照一张;(4)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5)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市(州)团委学校部审核后寄至团省委学校部(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3.各市(州)团委学校部负责组织本地高校推报工作。
4.市(州)团委推报截止时间:2014年3月26日。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3月27日—3月31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的推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材料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推报人选的事迹情况,择优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三)实地考察(4月1日—4月16日)
组委会委派考核组到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评审委员会。在考察中,发现与上报材料不符的,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候选人公示(4月17日—4月23日)
通过新媒体手段将候选人事迹向社会公布,开设公开评议电话(0431-85876625),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与推报单位进行核实,将核实情况向组委会汇报,由组委会统一处理。
(五)评审委员会评选(4月24日—4月27日)
评审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吉林省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其余获提名奖。
(六)表彰宣传
获奖者将在省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集中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保证评选活动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确保评选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2.严格履行程序。各地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青年负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3.务必抓紧落实。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启动、抓紧落实。
4.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要认真组织发动大学生参与投票评选,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
联 系 人:杨力尧
联系电话:0431—85876625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413室
附件:
1.第三届“吉林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第三届吉林省“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登记表
3. 第三届吉林省“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共青团吉林省委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