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快讯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说明

日期:2014-12-17 已浏览547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说明

 

1、学习方面:每学期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每学期单科成绩65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考查课有分数的计入总成绩。

2、纪律方面: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论文方面:本科学生论文为“优秀”;专科学生至少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一次(含二等奖学金)。

4、奖励方面:在校本、专科生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次以上(含一次),或至少受到两次院级以上表彰(其中至少一次校级表彰)。

注意:a.专四、专八、计算机二级不计入奖励;b.单有奖学金但无其他奖励的不计入奖励。

优秀毕业生填表说明: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表注意事项在表格下方。

2、业务部门负责人由辅导员签字;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学生处长签字。

3、填表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

注意事项:

1、学习成绩单需要教务处提供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2、奖励方面需上交证书复印件。

3、公示表:电子版和纸板(纸板加盖公章)。

4、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5、优秀毕业生公示表交电子版和纸板(纸板要求加盖分院公章)。

6、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3%。附表:

学院

信息

汽车

财经

工商

外语

视觉

旅游

生物

动科

高职

合计

毕业生人数

254

144

402

351

132

199

72

314

159

489

2516

优秀毕业生名额

8

4

12

11

4

6

2

9

8

15

79

 

 

 

 

 

 

 

 

 

 

 

 

6、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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