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长春科技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文件和规定,平安夜、圣诞节及元旦期间在校内举办大型室内、外活动j时须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批,并报保卫处审核备案,届时,保卫处将派人协助维护秩序。如不申报擅自举办大型室内、外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承办者的责任,并对举办单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平安夜、圣诞节及元旦期间,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易燃物品。在此期间各分院、总务处、舍务管委会、食堂管委会要加强分管区域的安全巡查、检查频次防止事故发生。保卫处将加大巡逻及检查力度,发现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将在全院通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者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有人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易燃物品的,请及时制止或报警。报警电话:15943180110、842831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