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快讯

长春科技学院第八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小品大赛”活动通知

日期:2014-12-17 已浏览448

 

长春科技学院第八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小品大赛”活动通知
 
 
 一、活动主题
演绎青春 ●  恰同学少年
 
二、活动目的
1.为在表演方面有特长,喜欢小品的同学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展示平台,同时为有意向参加小品表演的同学提供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
2. 为我校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让更多的同学在活动中感受到浓厚的文化气息,增强同学们的人文素养
3. 活动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积极向上、青春活力,及对梦想的追求。
4. 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我校高等教育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
 
三、活动时间:2014年4月18日
 
四、主办单位:共青团长春科技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校大学生文化传播中心
 
五、参赛规则及作品要求
1、比赛以分院为单位,每个分院推荐一个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小品,不得以歌剧,话剧等形式演出。
2、参赛作品要求契合活动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新世纪大学生精神风貌;突出校园特色,能够有效营造向真、向善、向美的校园艺术教育氛围;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参赛作品人数要求10人以内,表演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超时将扣分,具体见评分标准。
4、参赛作品鼓励原创,不得抄袭,可参考成熟作品的创作思路,不可照搬照抄,若抄袭现象严重,将酌情扣分。
5、作品审核时上交剧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交。
6、尊重评委及比赛结果。
 
六、评分标准
1、作品主题健康、表演生动、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视觉效果好,根据作品内容、表演技巧、语言表达、现场气氛、舞台效果五项评分, 满分10分。(相应分值为3分、3分、2分、1分、1分)。评委打分取平均分为参赛作品的最后得分,评委给分到小数点后2位,比赛计分人员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  
2、超时扣分标准,表演时间不超过12分钟,表演开始时计时,11分30秒时有第一次提示音,12分时有第二次提示音,超过12分钟开始扣分,每超出30秒扣除0.05分。
 
七、比赛结果
根据比赛成绩,评出第一名——第六名,分别积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第七名到11名各积2分。得分计入第八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总分。
 
 
 
 
共青团长春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4年2月27日
 
 
 
 
 
 
 
 
 
 
 
 
 
 
附件1:
 
第八届科技文化艺术节小品大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参赛作品
 
参赛人数
 
表演用时
 
所需道具
 
分院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参赛选手姓名
班级
 
 
 
 
 
 
 
 
 
 
 
 
 
 
 
 
 
 
 
 

大学生文化传播中心监制
上一条: 2014年度长春科技学院学生处、团委工作要点
下一条: 关于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的补充通知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长春科技学院共青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