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尽快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学校定期开展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为使竞赛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比赛宗旨
贯彻“弘扬教学个性,展示教学风采,构建魅力课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培养青年教师良好的师德师风,练就扎实的基本功,通过比赛,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方法、技巧的交流,树立课堂教学榜样,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重点考评教师的专业知识、讲课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师风范等基本素养和能力。
第三条 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35周岁以下自有任课青年教师(含35周岁)均可报名参加。
(二)教学经验较丰富,具有较高水平,效果显著。
(三)获得学生和督导的认可,课程综合评价(学生评教、督导评价、同行评价)为优秀。
第四条 比赛内容
讲授本学期承担课程中的教学内容,具体教学内容由参赛教师自行安排(按45分钟准备)。要求注重启发性,讲究逻辑性;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内容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教学用语准确规范、清晰生动、有表现力;教态严谨、自然大方,着装庄重得体;必须要有板书,且板书布局合理,字体工整清晰、美观。
第五条 比赛要求
(一)讲课要求:仪表端庄,用普通话,口齿清楚,用语规范流畅,内容熟练,表述生动,速度适中,掌握时间准确。
(二)备课要求:讲课教案用词规范、字迹清晰,图形准确,合理组织教材内容,重点明确,实施课堂教学方法,效果明显。本次比赛可采用多媒体等辅助教学手段。
(三)板书要求:讲课中有统筹考虑,字迹清楚,布局合理,内容繁简得当,用词规范,条理清晰,便于听者作笔记,图表准确,重点、难点突出。
(四)教学方法:重点突出,逻辑性强,知识和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注重与学生的互动,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有效利用各种教学多媒体、板书、教具等,配合课堂教学。
(五)课堂教学创新探索:本次比赛将对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并有成效的青年教师给予成绩加分。
第六条 比赛方法
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分为分院(部)预赛、学校决赛两个阶段。
(一)分院(部)初赛
1.各分院(部)自行组织本单位的预赛。组成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组长由各分院院长(部主任)担任,可采用公开课教学、随堂听课、教学检查、学生问卷调查、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预赛采用集中比赛和分散听课打分的方式,结合查阅参赛教师的教案、进度表、多媒体课件等有关材料进行评比。
3.各院(部)根据预赛结果,向学校推荐参加决赛教师名单。
4.对参加预赛参赛选手表彰工作,由各院(部)自行制定。
(二)学校决赛
1.决赛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聘请专家组成学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担任比赛决赛阶段的评审工作。
2.教务处集中安排时间,在指定地点组织决赛。
3.决赛时,参赛教师可自定教学内容(讲课时间为20分钟),可自带学生。
3.比赛前参赛教师需提供授课内容的简况。
4.未参加院(部)初赛的教师不得直接推荐参加学校决赛。
第七条 评审标准
(一)教学态度(10分)
指标内涵:教态认真严谨、仪表端庄、脱稿讲授、内容熟练
(二)教学内容(20分)
指标内涵:充实、准确、创新、重点难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能够较好地反映理论的最新研究动态或成果。
(三)教学方法(20分)
指标内涵:锐意改革,方法先进,师生互动,教学效果好。
(四)教学手段(15分)
指标内涵:手段先进、课件设计合理、清晰、链接速度快且无差错、板书清晰
(五)教学语言(10分)
指标内涵:发音标准、语言生动、有感染力
(六)逻辑能力(15分)
指标内涵:条理清晰、论证充分、逻辑性强
(七)教学效果(10分)
指标内涵:学生消化理解好,对教师评价高
第八条 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根据相关文件,颁发证书和奖金,其获奖情况记入该教师的业务档案。
(二)学校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成绩作为职称、教学质量奖、优秀课等评选的依据之一。
(三)设立比赛优秀组织奖,以鼓励和表彰比赛组织工作较好的分院(部)。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