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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学院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办法
发布时间:2018/3/20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优秀课件制作和应用的认知和共识,促进我校教师不断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应用水平,提高广大教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水平,使我校的教学在教育技术的支撑下更直观、生动,更具形象性和实效性。学校决定开展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为使竞赛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比赛办法

(一)初赛

由各分院(部)组织报名,并进行初赛,数量不限。最后以分院(部)为单位,将初赛者报名表及作品报送到教育技术中心。报名限于分院(部)自有专职教师,名额不限。

(二)复赛和决赛

由评审组对初赛作品进行复审,确定决赛名单。决赛采取集中听课、评定的方式,选手通过10分钟的授课展示课件的应用,评委现场打分,综合给出评审意见,评定等级。

(三)奖励办法

作品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对组织参赛作品数量多、质量好的分院(部)设组织奖予以表彰,由学校颁发奖状。

第三条  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评审标准如下:

(一)教学内容(30分)

1.教学内容正确,具有时效性、前瞻性;无科学错误、政治性错误;无错误导向;

2.文字、符号、单位和公式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出版规范,无侵犯著作权行为;

3.在课件标定范围内知识内容范围完整,知识体系结构合理;

4.逻辑结构清晰,层次性强,具有内聚性。

(二)教学设计(30分)

1.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作用,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创新和批判能力;

2.教学目标清晰、定位准确、表述规范,适应于相应认知水平的学生;

3.重点难点突出,启发引导性强,符合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学生主动学习;

4.根据学习内容设计研究性或探究性实践问题,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5.有和教学内容配合的各种资料、学习辅助材料或资源链接,引用的资源形式新颖。

(三)技术性(25分)

1.运行可靠,没有“死机”现象,没有导航、链接错误,容错性好,尽可能兼容各种运行平台;

2.操作方便、灵活,交互性强,启动时间、链接转换时间短;

3.采用了和教学内容及设计相适应的软件,或自行设计了适合于课件制作的软件;

4.设计工作量大,软件应用有较高的技术水准,用户环境友好,使用可靠、安全,素材资源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5.合理使用多媒体技术,技术表现符合多媒体认知的基本原理。

(四)艺术性(15分)

1.界面布局合理、新颖、活泼、有创意,整体风格统一,导航清晰简捷;

2.色彩搭配协调,视觉效果好,符合视觉心理;

3.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切合教学主题,和谐协调,配合适当;

4.各种媒体制作精细,吸引力强,激发学习兴趣。

第四条  奖励政策与其他要求

(一)对获奖者依据《长春科技学院教学奖项奖励办法》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参赛课件必须是一个完整的教学单元(章),并附带教案;

(三)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人,使用POWERPOINT软件作者限1人。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授权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20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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