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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学院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3/20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工作,推进转型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更新教育思想,打破传统思维定式,立足教育改革和人才资源开发基本制度的高度,认清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意义。结合学校的办学性质,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具体模式和相关机制,本着务实求真、育人为本,循序渐进,试点先行等原则,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面融合。学校和相关企业在合作育人上相互融合,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推进学校办学的转型发展。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三条  努力提高专业建设与产业升级的适应度

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调整优化现有专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创意、高效物流、服务外包等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积极发展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及智慧城市、智能建筑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关专业,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的建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

第四条  努力探索校企融合,合作育人的新模式

注重强化企业重要的主体作用,总结校企合作经验,各学院、专业可根据专业性质及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主要模式如下:

(一)外置式模式

外置式模式是指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企业长期与学校合作,接纳学生认识实习、生产性专业实习、顶岗实习的一种模式。校企双方在长期合作的过程中优势互补、扬长避短,逐渐形成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由于学校的每一个专业不可能都建立完备的校内学生实践基地,需要利用企业的人才与设备资源,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校企双方协手订立协议,把企业作为学生的实习基地,学生在校接受理论知识与初步的技能培养,更强一些的技能培养由企业来承担。每个专业至少建立3-5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二)介入式模式

介入式模式是指学校与企业,在合作中双向介入。企业介入学校某些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接受学生实训、实习,参与学生质量评价,承担学校专业课程、专题课程。学校介入企业,同企业联合开展企业诊断、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及员工岗位培训等。通过双向介入,将教学、生产、科研有机结合起来,互利互惠实现双赢。

(三)嵌入式模式

嵌入式模式是指学校通过“引企入校”、“引企住校”等方式引进企业的生产设备、管理软件、技术人员,由企业投资或校企共同投资在学校内建设相关专业实训、实习需要的教学工厂或实训基地。将企业的一部分生产线建在校园内,就可以在校内实行“理论学习”和“定岗实训”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也可以根据企业需要将部分课程嵌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由企业人员讲授。这种模式既可以解决企业场地不足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学校实习、实训设备不足的问题,真正做到了企业与学校资源共享,实现“产学研相结合”。

(四)融合式模式

融合式模式是指“校企合一”的培养机制。这是一种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它充分考虑到了市场和社会需求的导向,通过校企共同筹划与实施,采取“定制式”冠名班、学徒制等形式构建教学与生产经营、教学与科研的一体化培养体系,在一体化体系中实现教学生产化,生产教学化。人才培养目标一体化,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生的需要,由企业和学校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适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真实业务与教学项目一体化,围绕岗位面向的工作任务共同设计教学单元和项目;教师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步提升,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使理论知识与企业实际相结合,将企业案例融入教学过程,以提高学生对岗位的适应性;让学生到企业进行生产性实习,接触行业,了解企业,训练技能,培养素质。通过企业的文化熏陶,制度规范,使学生毕业就能适应企业需要。

第五条  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师资队伍建设

为承担起校企合作中校方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学校应建立一支年富力强的骨干教师队伍,既具有指导学生专业实训实习能力、又具有为企业员工开展继续教育的能力、开展技术攻关协同创新的能力、开展企业诊断科研咨询等能力。应创造条件,组织骨干教师深入企业、行业进行调研、实习、挂职锻炼,建立实践假期制度,专业教师每年必须深入企业2个月的实践锻炼。同时根据教学需要应采取多种形式聘请企业技术管理人才到校任教兼课,充分发挥长白山技能名师的应有作用。

 

第四章  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保障体系

 

第六条  思想保障

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与自觉性。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文件,认清校企合作是办学体制的深刻改革,是应用型高校办学的基本制度。校企双主体合作育人是高教改革必然趋势,是实现转型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正确路径。深化产教融合对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求。产教融合是搞好校企合作的重要前提与良好外部条件,校企深交合作,是实现产教融合的基础与保障,相互促进。

第七条  组织保障

改革校企合作治理结构,请相关行业、企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学校应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请有影响的行业、企业领导高管参加。校院两级应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校企合作工作。

第八条  机制保障

健全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一)利益共享机制。校企合作是一种“双赢”模式,对学校而言,学校利用企业提供实习基地、设备、技术人才,培养学生减少教育成本;学校通过企业反馈与需要,有针对性培养人才,结合市场导向,注重学生实践技能,更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有利于解决学生毕业就业难的社会问题。对企业而言,学校可以为企业培训员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为企业及时输送合格专业技术人才,解决“技术人才荒”、“特别是高级技术人才荒”的问题;为企业提供科研咨询服务,节约了企业成本企业不必为培养人才担心场地问题。

(二)共同治理的运行机制。校企双方参入合作管理,企业派人参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指派企业优秀管理者或技术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编写专业教材等双方共同商定、协调解决。学校、分院、专业的领导、指导教师定期深入实习企业,参与实习学生的管理,同企业保持常态性沟通、协调。校企共同治理运行机制使企业得到人才、学生得到技能,学校得到发展。

(三)校企融合机制。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开办“冠名班”,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招生、课程内容、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实习、就业等教育的实施由学校与企业一起做,共同完成所有教学过程,以满足企业用人需要,实现学校与企业“无缝对接”。

(四)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

为保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和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实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计划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

1.校企合作的计划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校企合作计划管理意识,不仅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对各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做出科学、合理的整体安排,而且每年度都应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计划,并严格认真地组织实施。尤其是对每年度的专业调整、增设新专业应及早筹划,开展市场调研、论证,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2.校企合作的责任机制。加强校企合作的管理,必须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工作自觉性,充分发挥各级领导表率的作用,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中,加大执行力度,做好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真抓实干,把校企合作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做出成绩。

3.校企合作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行政、质监部门、督导员队伍、学生信息员、企业并行监督、有机配合的校企合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在监控体系中,充分体现以各分院监督检查为主,召开座谈会;开展学生民意测评;深入学生实训、实习现场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定期检查分院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定期召开总结汇报会。学校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每学期检查一次各分院开展校企合作情况。

4.校企合作的考评机制。各分院要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成绩考评的科学标准,评定方法要科学、简便易行,对不同的实习成绩考核体系要有区别,对于时间较长的学生校外实习的成绩考评,应通过出勤情况、工作表现、掌握专业技术状况、实习总结、企业鉴定、教师评语等多个环节进行。对实习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5.对指导教师的考核,围绕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每年考评一次。考评以分院为主,学校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进行抽检。

6.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建立校企合作奖励制度,由学校制定评审标准、具体评审方案,每年学校评选校企合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每学年在校企合作中表现突出的分院和专业、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分院主要开展学生校外专业生产实习和定岗实习的评优活动,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  经费保障

(一)按学校规定每生标准发放校外实习实训补贴,由分院包干使用。

(二)对于较长时间的实习(3-6个月),同企业争取学生实习补贴,学校不予补贴,学校按规定报销指导教师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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