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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8/3/20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对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构建并完善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富有我校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及相关机制,增强我校实践教学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业、创新能力,实现我校“实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要求,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品牌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修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实践教学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以获取感性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基本目的的各种教学形式的统称。

第三条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理论教学密不可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理论教学相互配合、相互依托,是对理论课教学的验证、延伸和拓展;是提升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法,检验教学效果,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实施手段;是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培养优秀人才,展示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平台与窗口。

第四条  实践教学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实践教学,可以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工程、管理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市场竞争意识以及坚韧不拔的心理素质,训练学生的技术应用和科研能力,提升学生运用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第五条  实践教学体系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系统贯彻实施教学目标的重要载体,是对学生大学期间实践能力训练的整体设计。一个完整的体系必须具备驱动、受动、调控和保障功能,才能有序、高效地运转,从而实现目标。据此,可把实践教学体系分为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实践教学保障体系等四个子体系。

 

第二章  实践教学目标体系

 

第六条  实践教学目标是实践教学应达到的标准,是实践教学体系的核心,决定着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和实践教学保障体系的结构和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其他体系的有效运行,同时又取决于其他体系的发挥和产生的整体效应,在整个体系中起驱动作用。

第七条  实践教学目标体系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围绕专业培养和人才培养规格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创新教学内容,体现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是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的本专业总体及各个具体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目标的集合体。

第八条  我校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目的,遵循人才培养规律,立足实际,长远规划,构建以提升基础实践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综合实践能力、创业创新实践能力为内涵的实践教学目标体系。

(一)基础实践能力:胜任职业岗位(群)所必需的公共基础、学科专业基础的基本实验能力、计算机基础操作能力、外语基本听说读写能力。

(二)专业实践能力:胜任职业岗位(群)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包括:工程、营销、管理等项目的设计、策划及实施能力、专业设备的操作能力、专业软件应用能力等专项技术能力。

(三)综合实践能力:胜任职业岗位(群)所必需的综合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研究、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里较为复杂和重要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创业创新实践能力

创业能力是由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相互作用而成的综合能力。包括在校期间模拟创业能力、争取省级及以上创业项目的能力、通过创业教育国际认证的能力等。

创新能力是运用已掌握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运用创新性思维,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学术前沿等领域而具有的思想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设计创新等能力。包括在校内参与科研课题的能力、参与科技制作的能力、捕捉、分析、研究、解决在生产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等。

 

第三章  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第九条  围绕实践教学目标体系,我校搭建四个平台,即基础训练平台、专业能力训练平台、综合能力训练平台、拓展能力训练平台。从而形成课内外相结合、校内外相结合、多层次、多平台、渐进式、开放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基础训练平台

1.通过开设专业所必需的公共基础、学科专业基础的实验课程或实践训练,使学生掌握基础实验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及专业基础实践能力。

2.基础训练平台包括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环节。

(二)专业能力训练平台

1.通过深化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学生的专业技术和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将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与专业基本技能紧密结合,着重培养学生掌握职业岗位(群)必备的专业基本技能;在此基础上,训练学生具备专项的专业能力,使学生在实践训练中能提高专业水平,增强专业素质。

2.专业能力训练平台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论文、课程设计等环节。

(三)综合能力训练平台

1.通过开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实习、职业资格认证等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培养学生在更真实的职业环境下,综合运用相关的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能力,研究、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里较为复杂和重要的实际问题,加强工程、管理、营销、设计、服务等方面的实战训练,提升专业的综合应用能力。

2.综合能力训练平台包括毕业实习、综合实训、毕业设计(论文)、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认证等环节。

(四)拓展能力训练平台

1.通过紧密结合专业教学,广泛开展创业教育与实践及第二课堂的各类学科专业技能大赛、各类科研活动和与专业教学密切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及一定的创业、创新能力。

2.拓展能力训练平台包括毕业综合实习、社会实践、创新锻炼、创业实践、学科技能竞赛等环节。

第十条  主要实践教学活动及基本要求

(一)实验

1.实验是学生利用仪器设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引起实验对象的变化,通过观察、测定和分析,获得知识与发展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其目的不仅验证书本知识,更着重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调整、分析、综合和设计实验方案、编写实验报告等能力。

2.各分院(部)要构建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不断提高综合设计性实验及研究创新性实验在实验教学中的比重,提高实验教学在专业课程中的比重。

3.要培养学生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训练严格的科学态度和作风,积极探索鼓励学生创新的实验教学模式,通过课程实验报告和多元实验考核方法控制学生学习的质量,推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及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4.实验教学内容(课程),根据专业性质特点在专业课程模块安排。

(二)实习

1.实习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学生在教师组织和指导下,根据职业定向,在校内外有关现场,围绕完成一定实务作业而开展的实践教学形式。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专业的感性认识,获取生产管理的实践知识和技能,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业心理品质。

2.按照不同的培养目标、专业性质和实习目的,我校的实习主要包括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综合实习。

1)认识实习。认识实习是学生在专业实习之前,结合专业课程教学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认识实习可以安排在校内进行,也可以安排在校外进行。其目的是使学生获得对专业的感性知识,并接受劳动纪律、安全防护、文明生产等教育。重点在于强化专业意识,增加直观认识,不强调完成生产任务。

2)专业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是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到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生产或业务现场参加生产劳动、工艺技术操作、资料分析处理、组织管理等实践活动,是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是整个专业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巩固和深化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获取生产实际操作技能及组织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实习内容和方式须结合专业特点,并于第四学期后开设(高职专业可于第三学期后开设)。

3)毕业综合实习(顶岗实习)。在学生毕业前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结合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工作,组织在校学生集中或分散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实践。学生工作在一个真实的工作环境中,以职业人的身份从事生产性、管理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工作岗位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提前进入职业化训练,从而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技术和技能训练,使学生获取职业岗位实际的工作经验,提升专业综合素质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3.实习整体安排、组织管理和具体要求,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训

1.实训是指在学校控制状态下,按照人才培养规律与目标,对学生进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的教学过程。在教师组织和指导下,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学生在专业技能、实践经验、工作方法、团队合作等方面全方位提高。

2.按照专业性质和课程要求,我校的实训主要包括教学实训、模拟实训和生产实训。

1)教学实训。教学实训是利用校内的实训条件,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由学生通过完成设定任务,来验证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可分为课内实训和独立设置的实训课。

2)模拟实训。模拟实训是文管类专业学生利用计算机软件、资料设备、沙盘等工具在校内所进行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通过利用虚拟现实技术仿真或虚构某些情境,使学生可以观察、操纵、建构其中的对象,以获得实际体验或有所发现。

3)生产实训。生产实训是理工类专业学生利用校内实训条件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学生在实训现场,通过实际操作,掌握生产操作程序、步骤,熟悉操作要领和质量、安全知识,为进一步学习专业课和毕业前实习及毕业后从事生产实践过程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使学生在实训中得到劳动锻炼,增强劳动观念和团队意识,培养职业技能。

(四)课程论文(调查报告)。

课程论文是文管类专业学生密切结合专业课程的学习,通过查阅文献或进行调查试验而独立完成的综述论文。课程论文不仅是检验学生应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有效措施。同时,也为学生写好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五)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知识与技能解决一般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工程设计等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是在完成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之后独立开设的实践性课程,是许多专业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实践操作能力,是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具体训练和考察过程,是学生必须进行的一种专业性训练。课程设计的具体内容、学时、学分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并在专业课程模块中安排。

(六)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过程的最后阶段采用的一种总结性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限内,结合实际,完成某项具体项目的设计或对某具体课题进行有独立见解的论证,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策划设计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实验研究、模拟、数据处理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进行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严谨求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2.具体要求按《长春科技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依托校内实验、实训条件,借力校外实习基地,积极将职业资格考核的内容引进教学领域,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教育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在获得真实工作岗位的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获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实现高等教育与社会就业的紧密衔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具体要求,按《长春科技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执行。

(八)创新锻炼

创新锻炼主要是积极探索科技导师制,建设创新实践实验室,为学生自主研发或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和倡导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能力,合理地、有针对性地参加课外科研实验、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及各种学科技能竞赛等活动,调动和激发学生对科研创新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九)创业实践

创业实践主要是通过开展创业教育,强化专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了解社会创业形势,掌握创业基本技能。充分利用大学生创业园区,为学生创业提供支持。每个分院至少在创业园区组建一个由教师指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业实体。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创业大赛,努力争取省级及以上创业项目。通过各钟形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

第十一条  各分院(部)要依据学校构架的实践教学体系,结合本部门的专业特点,在总结多年实践教学经验的基础上,设计本单位的实践教学体系及实施方案。

 

第四章  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  实践教学运行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践教学计划执行认真,实践教学秩序稳定,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齐全且执行良好。

第十三条  实践教学管理体制与职责

(一)实践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分院管理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二)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由分管校领导全面负责,校长助理协助分管校领导。凡涉及实践教学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教务处是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制定、完善有关实践教学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和质量监控,协调和处理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总结交流经验,管理和协调实践教学的各项工作。

(四)各分院(部)要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在教务处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院长(部主任)为本分院(部)实践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院长(部主任)助理协助院长(部主任)管理本分院(部)的实践教学。系(教研室)主任为本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严把实践活动的质量关,做好实践教学任务管理,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实践考核与成绩评定,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实践活动开展的普遍性与实效性。

(五)各分院(部)要加强实习、实训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在实习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的意识,与家长和学生签订“实习安全保障书”(或承诺书)。对于自行实习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要与家长进行经常沟通,了解学生实习动态,明确安全责任。各分院(部)要将安全保障写入与实习企业的协议中,要求实习企业在加强对学生的岗位安全教育的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实习安全。

(六)实验(训)室建设与管理实行统一和分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校实验中心负责全校实验(训)室建设的设备采购、资产管理、资源调配;各分院负责本单位专业实验(训)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及制定相关建设计划;教务处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的调度;总务处负责多媒体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七)扩大各分院实践教学的自主权。各分院专业是组织实践教学的主体,应具有实践教学的计划权、组织实施权、日常管理权、经费使用权、质量监控考评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分院组织实施实践教学给予全力支持和指导。

第十四条  完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

全面梳理我校有关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规程,制定并完善实践教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实验(训)室管理制度、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学生实验、实训、实习考评制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制度、实践教学计划运行管理制度、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技能大赛奖励制度、学校实践教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制度、实践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等。

第十五条  完善实践教学各项管理机制

(一)加强计划管理,完善实践教学的计划机制

1.各分院(部)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实践教学各项制度,同时结合本院(部)专业特点,可以补充相关的实践教学规定。

2.各分院(部)应增强实践教学的计划管理意识,不仅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对各专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做出科学、合理的整体安排,而且每年度都应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严格认真实施,不能随意变动,特别是组织校外各类实习,要事先填写好“校外实习审批表”,按计划要求实施。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安排集中统一实习,如特殊需要,这类实习时间截止到四月末。

3.年度教学计划、校外实习计划应上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在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过程中,不得轻易更改变动;如确需调整、改动的,应由分院(部)院长(部主任)审定,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备案。

4.各分院(部)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实验、实训、实习教学大纲和任务书等实践教学文件,并在实践教学中自觉、认真地实施。

(二)加强质量监控管理,完善实践教学的监督检查机制

1.为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和质量不断提升,要进一步完善基于学生信息反馈的教学、行政、质监部门、督导员队伍并行监督、有机配合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在监控体系中,也要充分体现以各分院(部)监督检查为主。

2.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教学大纲、任务指导书等各类实践教学文件执行情况,实验(训)室的管理情况,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学生民主测评;深入实践教学课堂、现场检查教学与学生情况及设备管理、维护情况;定期检查各分院(部)实践教学的教师教案、实习(训)报告等相关文件;定期召开总结汇报会。

(三)加强考评管理,完善实践教学的考评机制

1.实践教学的成绩评定应遵循全面性的原则,要系统分析、全面考核、综合评定。要特别重视实践教学过程的考核。学生的实践成绩应根据阶段性成绩和综合性考核成绩,结合学生的出勤状况、学习态度综合评定,并有相应记录。对于独立设课的实践教学环节,按一门独立课程进行考核,并记入学分;非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学生的实践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应占有一定比例。要改革考核手段和方式,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强化实践教学与相关职业资格认证考核的联系,学生通过实践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可折合为相应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2.各分院(部)要进一步建立学生实践教学成绩考评的科学标准,评定方法要科学、简便易行,评定结果要具可靠性、可信性。对于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成绩考评体系要有所区别,对于时间较长的学生校外实习成绩考评,应通过出勤情况、工作表现、掌握专业技术状况、实习报告、企业评价等多个环节进行。成绩评定采用多等级制级制合格者获取相应学分,不合格者不能获取此学分。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予毕业,等补修满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

3.要加强对实验员队伍的考评。围绕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每年考评一次。考评以分院为主,学校人事处和教务处进行抽检。

4.加强对校内实验、实训课教学质量的考评。学校要会同相关专业与分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实验、实训课的评估指标体系。每学期对实验、实训课进行一次质量考评,并及时做出反馈,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完善实践教学的激励机制。

1.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激励机制。学校要建立实践教学的奖励制度,依据实践教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审,对于每年度在实践教学中表现突出的分院或专业、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各分院主要开展学生校外专业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评优活动,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第十六条  加大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一)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的硬件设施,努力提高实践课程的开出率和分组率及实践教学设备的使用率。特别是要有效利用御龙温泉、东华庄园大学生创业园和中韩动物科学研究院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组织各类实践教学活动。

(二)在加大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的同时,要加大实验室(包括实训室)的开放力度,要兼顾科学研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鼓励实验技术开发和实践教学创新。要尽可能为师生开展创新创业、科技竞赛训练活动设置专门的实验(实训)室,为我校的创新实践计划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  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主要载体,因此,学院应按照“互利互惠、合作共建”的建设思路,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建设一批相对稳定、深层合作的校外专业实习和顶岗实习基地。

(二)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一方面要吸引和聘请基地的相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一起参与实习教学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另一方面实习师生要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帮助基地开展职工技术培训、科技开发和咨询服务等工作,使实习基地同时成为为企业科技开发和人才培训基地。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应和企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正式签约、挂牌,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在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教育质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途径与方式,使政府、行业和企业能够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不断拓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新路子。

第十八条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一)通过引进、培养、外聘等多种渠道加强实践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师素质。为适应新的实践教学体系要求,制定激励政策,鼓励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到实践一线从事实践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将从事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成绩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抓好“双师型”教学师资的培养工作,特别是要重点组织中青年教师通过培训学习和到企事业单位锻炼等途径,逐步提高实践教学教师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二)对于一些技术性、操作性比较强并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技术课程,要积极聘请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来校担任兼职实践教师指导实训。

第十九条  加强实践教学研究

(一)各分院(部)和实践教学教师应围绕完善实践体系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健全实践教学管理机制,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本专业、本课程的实践教学研究活动,制定实践教学研究计划,定期召开实践教学研讨会,交流经验,组织各类观摩教学、公开教学等活动,推广实践教学研究成果。

(二)积极开发实践教学资源,如实践教学指导书,实践教学教材和音像教材等,特别要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逐步建设实践教学网站,开发实验、实训教学课件,构建网上模拟实验室,通过网络对实践教学进行指导。

第二十条  加强经费管理,改善实践教学条件

(一)实践教学经费是贯彻教学大纲规定,保障教学实践环节运行的重要经费支出。学校应逐年增加对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要统筹兼顾、精打细算,提高使用效益。实践教学经费标准、开支范围及具体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习经费以学期为单位实行包干使用。由教务处和审计处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核定有关分院开展校外实习的经费指标,经校长签批后,将核定结果报财务处备案,各分院在核定的教学实习经费指标内进行开支。

(三)各分院每次组织校外实习均需填写“校外实习审批表”,在相关分院院长认真审核签批的基础上,由教务处长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批,批准后即可到财务处支取经费。

(四)每学期末,由审计处对实习分院的本学期实习需报销的单据进行审计,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

(五)每学期相关分院必须按额定的实习经费,严格按经费使用范围支出,不能超支,超支不补,剩余上缴学校。

第二十一条  全校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观念,深刻认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我校实践教学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大力给予实践教学以指导和服务,为我校实践教学的开展创造和谐、宽松的氛围。

 

第六章      

 

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实践教学工作规程》同时作废。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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