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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管理标准
发布时间:2018/3/20

 

第一章      

 

第一条  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规范,是教学管理基础建设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依据。为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优良,特制定我校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管理标准(简称《质量标准》)。

 

第二章  理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标准

 

第二条  课堂教学是进行课程理论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学校对课堂教学各要素的质量标准规定如下。

第三条  授课教师资格审核

(一)授课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对外聘教师的审核要严格执行《长春科技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二)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应由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担任,应经过课程各个教学环节严格训练。

(三)新教师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系统承担过实验、实训课教学任务,并取得授课教师资格方可承担课堂理论教学。

(四)凡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应积极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正副教授必须每年为本科生授课。

第四条  备课

备课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一)教师备课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课程教学计划安排,深入钻研教材,编写教案或讲稿。

(二)备课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深度和广度,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将本学科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充实到教学内容中。

(三)根据各章节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选用有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四)备课时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课程设置、已开课程、相关课程等具体情况,注意本课程与后继课程之间的衔接,处理好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五)选定教育部推荐教材、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或近期出版的公认优秀教材及与教材匹配的参考书,拟定好为学生布置的思考题与练习题及自学内容。

(六)教室上课前必须做好各种教学设备、教具等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七)系(教研室)应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加强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开展以教学为主的教学研究工作;随时检查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一)授课教师应有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坚持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二)课堂讲授应根据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对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进行科学性、系统性、艺术性讲解。

(三)准确把握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和深度、广度,讲课内容重点突出,讲透难点,循序渐进,主次分明,详略得当,知识容量适宜,基本理论阐述清楚,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理论联系实际。

(四)在教学方法上,要采用启发式等多种先进适用方法教学,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尊重学生的创造精神,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以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教师的课堂语言要准确、简练;阐述条理清楚;板书文字要符合规范化要求;多媒体课件设计合理、运用得当。

(六)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在授课中调整讲课的进度与讲授方式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沟通,教学相长。

(七)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严格掌握教学进度。

(八)课堂教学,要求站立讲授。教学场所严禁吸烟,课堂上老师随意接打电话视为违纪行为。

(九)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是课堂讲授教学的延伸。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提高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第六条  教学总结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教学总结。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材质量及应用情况,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各分院(部)或系(教研室)要听取汇报或组织教师交流。

第七条  课后作业与辅导答疑

(一)每门课程均应依据其性质布置适量的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注意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能力。

(二)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保质保量。教师必须做好作业批改登记或成绩评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有专门记载,并收入备课笔记。学生完成平时作业(包括实验报告)情况,应作为课程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

(三)辅导答疑应根据课堂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一般在自习课时间进行。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四)辅导答疑一般由主讲教师负责,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以及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五)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质疑,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八条  理论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见附件1。长春科技学院理论课堂教学质量标准.docx

 

第三章  实验教学质量管理标准

 

第九条  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环节。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加深巩固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获得独立测量、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一)教师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编写实验方案,开出规定的实验项目,选定合适的实验教材,编写实验讲义。

(二)实验课教师在实验员的协助下每次实验前应做好仪器、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正常进行。

(三)实验课教师应向学生清楚阐述实验原理、操作规程以及实验教学要求。实验示范操作熟练、规范,正确掌握时机,确保实验教学的效果和实验安全。

(四)实验过程中应加强检查指导,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规则,精心使用器材,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五)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进行认真批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讲评,建立起完善的实验课程考核体系。

(六)教师应积极探讨改进实验教学方法,不断完善实验教学手段,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内容,开展实验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实验装置改进等方面的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实验教学中的问题。积极开设创新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有条件的实验室,可以进行开放式管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七)实验课教师与实验员应共同建立完备的、规范的实验课教学档案,并按规定送交校实验中心或所属分院存档。

第十条  实验教学质量标准见附件2长春科技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docx

 

第四章  课程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标准

 

第十一条  课程设计(论文)是教学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组织、指导学生进行课程设计(论文),使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内容加深消化、理解,并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获取运用信息的能力和逻辑能力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一)课程设计

1.各专业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编写必要的指导书及参考资料。

2.该项工作开始前,将拟定的课程设计题目下发给每位学生,学生进行必要的选择后确定分组名单,每位同学的交叉工作不宜超过40%,确保每位学生在完成过程中获得基本科研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

3.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该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8人。

4.课程设计完成后,应进行答辩工作,并进行合理的成绩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5.课程设计规范见《实践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课程论文

1.课程论文适合每学期、每门课程或相关几门课程组织一次。时间1-2周,由各分院学科带头人或教研室责成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具体组织。

2.各专业要制定课程论文教学大纲。每学期课程论文的具体计划由相关教师组织实施。

3.相关教师要拟定课程论文题目。题目要体现专业特点,既要有一定理论深度,更要结合专业领域内的应用课题,使课题更有实用性、先进性、创新性。题目不宜过大。

4.论文题目要提前发给学生,以供选择。课程论文应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学生选题交叉率不能超过5%。

5.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论文数量不超过15人。

6.课程论文完成后,要组织学生集体交流,由教师进行总结讲评,并合理给出成绩,按优秀、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7.课程论文规范见《实践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课程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见附件3。长春科技学院课程设计(论文)质量标准.docx

 

第五章  实习(实训)教学质量管理标准

 

第十三条  实习(实训)是教学过程中综合性、实践性的训练,是检查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一)具有一定数量的比较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场所具备专业实习(实训)所需的设备、资料等基本条件,能够满足实习(实训)教学要求。

(二)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实习(实训)计划内容,各专业负责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实习(实训)计划的各项要求。

(三)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机构合理。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对实习(实训)工作有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经验,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教学经验和实习(实训)组织管理能力。

(四)指导教师应督促实习(实训)学生遵守实习(实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习(实训)学生正确地进行实际操作。

(五)具有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实习(实训)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及必要的教材和参考资料。

(六)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培养学生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做好实验(实训)过程记录,实习(实训)结束后要写好实习(实训)报告。并认真评阅报告,给出学生考核成绩和鉴定评语。

(七)成绩考核标准

第十四条  实习(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要依据学生态度、能力和水平、作业质量及考核成绩几个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多等级分制评分。其中,优秀的标准为: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能很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报告能对实习(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未达到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实训)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未参加实习(实训)的时间超过全部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实习(实训)中有违纪行为,且教育不改者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第十六条  实习质量标准见附件4长春科技学院实习质量标准.docx

第十七条  实训质量标准见附件5长春科技学院实训质量标准.docx 

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标准

 

第十八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我校的本科毕业生设计(论文)工作有标准可依,特制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以指导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选题结合专业方向和实际,注意与专业的结合,能够使学生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创作过程真正受到科学、系统、规范的训练,使学生具有科研和写作科技论文(或设计报告)的初步能力。

(二)一人一题,真题真做,难易适度,分量适当,课题分配均匀。

(三)毕业设计(论文)要使学生在综合应用知识能力、独立检索及应用文献资料能力、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设计(实验)的能力、依据理论进行数据处理和计算的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得到较大的提高。

1.工程设计类:侧重于设计、计算与绘图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基本训练,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将技术原理转化为技术现实;

2.理论分析类:要有一定的理论高度,表述较为严谨,观点要正确,论据可靠充分,具有新见解;

3.科研设计类:要有一定的研究与探索性,在某个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

4.模拟设计类:注重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培养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内容、文本结构、格式等均符合《长春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内容、答辩与评分标准符合《长春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的考核与答辩要求。

第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见附件6。长春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docx

 

第七章  考试环节质量管理标准

 

第二十条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对知识理解程度和实际运用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为促使广大教师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考试方式改革方案的精神,切实抓好各个教学环节,加强学生能力培养,提高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和考试管理规范化水平,特制定考试环节。

第二十一条  关于考试环节的具体要求,详见《长春科技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质量标准见《长春科技学院考试环节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考试环节质量标准附件7。长春科技学院考试环节质量标准.docx

第二十二条  本《质量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该标准于2013年4月28日制定,于2017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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