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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通知—教学建设科  
长春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2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国家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文件的精神及要求,推荐一批凸显我校办学理念和特色,实践性强,创新性显著,示范导向作用大,能够代表我校最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项目成果,提升省级评选的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项目推荐范围包括:

      1.2015年、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

      2.已获201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或往届省级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近几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效,可再次申报;

      3.2014、2015年立项并通过结项的省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
      4. 虽未经立项,但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基础,在国内或省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示范引领性强,有较大的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

      二、推荐条件

      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成果在教学改革方案的设计、论证和形成中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在本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截止日期至2017年12月底),拟推荐参评国家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教学成果需要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实践过程应具有持续性。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3.具有较大的示范性。成果应用范围大,受益面广,取得较高认同度,对全国或本省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三、推荐要求

      1.成果完成人不超过7人,第一完成人为长春科技学院正式签约聘任的教职工人员,限申报一项成果,成果主要参加人兼报不得超过两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人员名次要按照其对成果贡献度大小进行排序。

      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3.严谨重复申报,对于已经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推荐政策

      1.学校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的联合申报,可将多个项目整合成大项目进行申报,提高成果申报质量和水平。

      2.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参评资格。

      五、推荐材料

      1.《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一式1份;

      2.《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WORD和PDF两种格式);

      3.教学成果报告(不少于5000字右)、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PDF格式);

      4.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PDF格式);

      5.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PDF格式);

      6.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及教材电子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并附电子文档(PDF格式);

      7.教学成果中如含有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8.10分钟的汇报PPT。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魏老师处(行政综合楼2楼),所有上交材料的电子版放入一个文件夹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文件命名方式为:成果名称+申报人)发送至邮箱934830695@qq.com

      2.请将每项成果的《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装订成册(列清目录)。

      七、时间安排

      1.推荐材料请于2018年3月12日前上报到教务处。

      2.学校将于2018年3月13日~3月16日期间,组织召开评审会对推荐项目进行遴选,产生我校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排序名单,会议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2018年 3月17日至3月20日期间,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逐一指导,完善申报材料,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2018年3月21日至3月22日,教务处组织专人完成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八、相关事宜

      1.《申请书》封皮页中的“成果编号”一项无需填写;

      2.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主要指学校或其它法人单位,信息填报时无需填写院(部)名称,“主管部门”一栏填写“吉林省教育厅”;

      3.成果主要完成人含校外兼职人员的,在“工作单位”一栏需填写“长春科技学院”;

      4.《申请书》无需加盖任何公章;

      5. 纸质版材料可双面打印,无需胶装;

      6. 我校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限额为5个(见附件3);

      7.相关表格可登陆协同网教务公告处下载;

      8. 工作联系人:魏博庚;联系电话:15948003626。

 

 

附件:

《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附件1-3.rar

                                                                                                  教务处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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