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长春科技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要求,为了便于各单位开展对相关素质拓展项目的认定工作,请各分院(部)在《办法》已列明的素质拓展项目内,挑选并汇总本部门已经开展的认定项目,上报到教务处。
一、报送内容:
1、本部门组织参加的学科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主要包括: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创业就业大赛、科研立项等)。
2、专业证书类(主要包括:本部门组织学生参加学习和考取的职业技能类证书)。
3、未列入“素质拓展学分”项目一览表的项目,由相关单位出具认定意见,教务处审批后予以认定学分。
二、报送时间:
2018年04月20日(第八教学周周五)16:00之前。
三、上报材料:
(1)《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由各分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机构存档备案备查。
(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版上交到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签字后上交到教务处运行科(行政楼二楼东侧)。
联系人:裴怀全 联系电话:15948094911 69911
电子邮箱:249308926@qq.com
附件:(1)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
(3)长春科技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认定及实施办法附件3:长春科技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认定及实施办法.docx
(4)长春科技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和程序附件4:长春科技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和程序.docx
教务处
2018年4月4日